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广告制作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